劳公司实施重要性

2019-08-28| 发布者: 北京劳务公司|来源:北京劳务公司| 查看: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







北京鸿运天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专业的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欢迎来电!
座机010-62441002
 手机: 13611165859 / 13811385530
www.hytxhr.com
北京劳务公司-北京鸿运天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